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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被人民日报定性为对中国“政治挑衅”

“自由”

毫无悬念,且老掉牙至极,这一次,德国方面给出的理由,依旧是西方社会长期引以为傲的“言论自由”。

尤其是德国的媒体界,无一例外,充斥着一股傲慢的味道。《明镜》周刊引用德国足协主席格林德尔的言论,称中国人“必须接受民主的抗议”;《法兰克福汇报》更是扬言,中国以这种方式要求尊重是失礼的;《图片报》甚至宣称:“有一点很清楚:德国足协不会阻止球场言论自由。而且,如果中国球迷像第一场比赛中那样抢夺横幅和旗子,那么法兰克福人不会回避报警。”

最激进的是其极左媒体《法兰克福评报》,它用了一个《球场上的中国“斯塔西”》的标题,称“我们可以在球场内和中国年轻球员讨论言论自由”。而斯塔西,为东德国家安全部,曾经是世界上非常强大的情报机构。

《法兰克福评报》的截图

这类指责无疑十分可笑。长期旅居欧洲的学者、岛叔宋鲁郑指出,西方的言论自由也是有条件的。一是自由和责任相关联,行使一个自由就要承担相对应的责任。比如观众就不能在电影院里大喊失火了,否则就是滥用自由。

二是不能违反法律。大家可能都还记得,今年两名在德国的中国游客因为摆了纳粹姿势拍照,就被警察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