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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跑了,公司跑不掉,被判罚600亿!

2013年,郭文贵推动民族证券召开股东会,决定分两批增资扩股,政泉公司完成第一批增资42亿元后,为了确保民族证券实现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并购重组,郭文贵指使赵大建以民族证券的名义,向参加第二批增资的东方集团等公司发函要求不得增资。在遭到东方集团拒绝后,郭文贵和马建分别指使赵大建、高辉到东方集团威胁其负责人,迫使东方集团放弃了增资。2014年,政泉公司所持民族证券股权增至84.4%。

2014年8月,民族证券与方正证券完成并购重组,方正证券收购了民族证券100%股权。通过本次重组,政泉公司原持有的84.4%民族证券股权置换为17.99561764亿股方正证券股票。经鉴定,截至2015年8月10日案发,政泉公司通过上述强迫交易行为所取得的17.99561764亿股方正证券股票市值扣除投资支出60.908251亿元,非法获利119.04792542亿元。

2015年8月11日,被告单位政泉公司持有的上述17.99561764亿股方正证券股票被大连市公安局依法冻结。

二、挪用资金事实

民族证券与方正证券合并后、董事会尚未改选前,郭文贵对民族证券的管理人员仍具有一定的控制力。2014年9月,郭文贵因其实际控制的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古氏公司)、政泉公司等公司资金紧张,授意时任民族证券董事长的被告人赵大建、时任民族证券副总裁的被告人单蔚良和时任民族证券财务总监的被告人杨英利用民族证券这一平台为其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