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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港法案刚过,涉疆法案又来,中美撕破脸!

实际上,在“法案”提交众议院之前,美国政府就迫不及待地出炉了一系列针对中国新疆的打压措施。10月7日,美商务部宣布,将中国20家政府机构与8家企业列入实体清单,理由是“这28家实体与新疆对少数民族的打压行为有关”。

被列入实体清单的中国政府机构包括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等,企业则包括旷视科技、科大讯飞、海康威视等。10月8日,美国国务院又以所谓“拘留或虐待新疆少数民族群体”为对中国部分官员实施签证限制。

美政府部门事先已经出炉行政指令,美反华议员为什么还要在国会提交“法案”?这二者有何区别?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袁征表示,政府部门发布的行政命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宣布取消,而如果该“法案”最终由总统签字成为正式法律的话,要废除掉就相当困难,必须要有充足理由,再经过国会讨论等一套完整的程序,甚至比立法更难。

这是两者之间本质的差异,“如果‘法案’通过,就可以表明美国对中国新疆事务的干涉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美国国内来讲,干涉新疆就成了‘有法可依’,无论是行政部门还是国会,并通过长期炒作来插手新疆事务。另外,因为美国是具有巨大影响力的超级大国,此举也会损害中国的国际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