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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长期加班回家后猝死 是否能按工伤理赔?

阿龙曾长时间连续加班,一天又加班到近21点回家后出现身体不适,凌晨送医终告不治。公司为所有员工投保了雇主责任险,于是在对阿龙家属进行相应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理赔,后者以该险种应基于工伤为由拒赔。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审判人员认真搞清楚案件的每一个细枝末节,最终认定阿龙的死亡与工作具有一定因果关系,属于雇主责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范围,判决被告支付5万元理赔款。

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

员工猝死“非工伤”遭拒赔

2019年9月,原告某公司向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总人数为400人的雇主责任险,保险期限至2020年9月30日止。2019年12月25日,被保险人员工阿龙在家突发疾病死亡。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补偿和解协议后,遂向被告提出理赔申请。

庭审中,被告保险公司辩称,原告投保的险种为雇主责任险,该保险系基于工伤保险条例设立,即保险范围也应当参照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原告员工在家因自身疾病死亡,系我方免责事由之一,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调取证据查明,事发当日,阿龙20:21打卡结束加班后,在家中突发疾病。被急救送医,次日00:57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心跳呼吸骤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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