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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称曾遭6天6夜刑讯逼供 必须要追责

这两天张玉环杀人案26年后再审改判无罪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热议多个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昨天(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

目前,张玉环已经返回家中。今天下午,他接受了央视新闻《相对论》记者庄胜春的电话采访。

第五次宣判:无罪!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的两名男孩被人杀害后抛尸水库,同村的张玉环被警方作为嫌疑人带走。几天之后的11月3日和4日,张玉环作出两份承认杀人的笔录,但在来年1月南昌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时,张玉环当庭翻供,表示自己被刑讯逼供,只能屈打成招。

1995年1月,南昌中院最终判决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罪行严重。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张玉环不服并上诉。1995年3月,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1年11月,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作出了和一审相同的判决结果。面对第三次审判,张玉环依然提出上诉。

当月,江西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玉环没有放弃,多年来一直坚持手写申诉状向各级司法部门申诉,他的家人也一直支持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