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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为何坚决反对包产到户,真相竟是这个

在安徽大搞“责任田”时, 其他一些地方也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包产到户。9月, 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在一份关于各地贯彻执行农业“六十条”的情况简报中说:“相当一部分干部和农民对集体生产丧失信心, 以致发展到‘按劳分田’‘包产到户’‘分口粮田’等变相恢复单干现象。”

毛泽东对“责任田”的态度发生变化

1961年9月, 毛泽东在河北邯郸找河北、山东省委和邯郸、石家庄等5个地委的负责人谈话, 了解农业“六十条”的贯彻情况。河北一些地方实行的“分配大包干”, 让毛泽东很受启发。

所谓“分配大包干”, 就是大队从各生产队的总收入中, 提取农业税、公积金、公益金、生活费和管理费之后, 剩下的都归生产队。生产队按照有关规定提留生产费用和管理费用外, 剩下的按本队社员实际出工数进行分配。这样, 经营好的队可多分而不多摊, 经营差的队少分而不少摊, 防止了队与队之间的平均主义。

毛泽东由此决定, 将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 以解决人民公社内部的平均主义问题。这使得他对安徽“责任田”的态度发生了变化。

如果说, 此前毛泽东还认为“责任田”不妨被看作是解决公社内部平均主义的一种试验, 那么, 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后, 他认为已找到了克服平均主义的根本途径, 就没有必要搞“责任田”一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