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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为何坚决反对包产到户,真相竟是这个

1960年底以来, 毛泽东为解决人民公社的问题付出了很多的精力, 在他的努力下, 中共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是, 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 是他调整人民公社体制的底线。他认为不能再退了, 再退就退到分田单干的道路上去了。

毛泽东这种态度的变化, 从1961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中可以看出来。《指示》说:“目前在个别地方出现的包产到户和一些变相单干的做法, 都是不符合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原则的, 因而也是不正确的。这类地方, 应当通过改进工作, 办好集体经济, 并且进行细致的说服教育, 逐步地引导农民把这些做法改变过来。”

12月中旬, 毛泽东将曾希圣找到江苏无锡, 以商量的口吻说:有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 是否还要搞“责任田”? 又说:生产恢复了, 是否把这个办法变回来?曾希圣说:群众刚刚尝到甜头, 是否让群众再搞一段时间?

毛泽东没有再说什么, 但他的态度其实已经明朗了。

1962年初, 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 (“七千人大会”) 召开, 初步总结了“大跃进”的经验教训。由于安徽的“共产风”等问题比较严重, 曾希圣在会上受到了批判, 遭到了撤职处分。

结果, 曾希圣推行“责任田”也被连带批判, 说“责任田”是“犯了方向性的严重错误”, “带有修正主义色彩”。3月20日, 新的安徽省委常委通过了《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改正“责任田”办法的决议》, 提出要将“责任田”在1962年内大部改过来, 其余部分在1963年改过来。

“七千人大会”后, 刘少奇等领导人在领导国民经济的调整时, 发现形势仍很严峻。在这年2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 (“西楼会议”) 和5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 他们都认为现在处于非常时期, 必须采取非常措施才能渡过难关, 因而对包产到户持支持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