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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李箱绊倒去世家属索赔被驳回 目前本案仍在上诉期

去年3月8日,在北京西站北广场二层进站口,王女士在闸机处逆行,被刘女士的行李箱绊倒,经过15天的治疗,王女士不幸离世。王女士的家属认为刘女士有重大过错,起诉索赔62万余元。丰台法院9月29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王女士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本案仍在上诉期。

法院表示,王女士的死亡的确令人惋惜,但悲痛结果的发生,不能成为刘女士承担侵权责任的理由或前提。同时,陪同老年人进站的成年家属,应给予老年人审慎有效的看护和关注,及时发现并规避风险。

此前消息:

北京一女子被行李箱绊倒,15天后去世,家属起诉箱子主人索赔62万

去年3月8日,在北京西站北广场二楼进站口,67岁的王女士被63岁的刘女士的拉杆行李箱绊倒受伤,15天后在医院去世。王女士的家属认为刘女士存在重大过错,将其诉至丰台法院,索赔62万多元。8月18日的庭审中,刘女士一方认为,当时王女士因为在进站口逆行才导致被绊倒,刘女士正常排队,没有任何过错。

8月18日上午的庭审中,死者王女士的儿子和刘女士的丈夫以原、被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分别出庭应诉。

原告诉称,2019年3月8日12点半左右,王女士到北京西站准备乘坐K267次列车回石家庄老家。在北广场二楼进站口进站时,王女士被刘女士的箱子绊倒。上车后,王女士就感到严重头痛、头晕等不适。16点36分,王女士下车时已意识不清,被乘警和乘务员用轮椅推下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