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该院审理一起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甲醛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两名被告人为让血旺长久保鲜,而在其中非法添加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甲醛,最终被判处一年四个月至三年的有期徒刑。
抽检发现“毒血旺”
为让血旺长久保鲜,被告人非法添加甲醛
这是一次市场抽样检查意外牵出的犯罪案件。青白江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市场商户抽样检查中发现,在市场内销售牛血旺的麦某兄弟所销售的血旺中存在含量不低的甲醛成分。
案件线索随后被移交公安部门。经过侦办,警方发现麦某兄弟为让血旺能长久保鲜,在贮存血旺的塑料盒水里面添加了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甲醛。且添加了甲醛的血旺被销售到了成都青白江、德阳广汉等地的多个菜市场商贩处,进而销售给了消费者。
红星新闻记者从法院了解到,麦某兄弟从2017年起一直从事生产、销售牛血旺的工作。上述抽样调查是在2019年1月由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的。次月,成都青白江警方在菜市场现场挡获麦某兄弟,当场从车上查获27盒牛血旺,随后在其住处现场查获41盒牛血旺和疑似用于添加甲醛的工具,前述68盒牛血旺共计1830公斤。后经检测,血旺中碗装形血旺和方形血旺中所含甲醛含量分别为59.53mg/kg和57.4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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