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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治病将妻鞭打致死 太荒唐!

法院:三被告均构成故意伤害罪

2019年2月27日,该案经盐山县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赵清江称自己有病,无法继续。同年5月5日,该案继续在盐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第二次庭审中,赵清江拒绝认罪,其辩护人为其作了无罪辩护。陈春龙及陈金来的辩护人则认为,陈春龙兄弟俩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他们的行为符合“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情节。

第二次开庭后,澎湃新闻记者曾前往赵清江所在的小南马村探访。小南马村多名村民证实,命案发生后,赵清江不仅很快回到家中,还花钱请来了专业队伍敲锣打鼓,“像没事一样,继续给人‘看病’。”直到第一次庭审后,赵清江家中修建的“庙”才被定性为违法建筑拆除。

11月3日下午,澎湃新闻从胡瑞娟家属委托的代理人、北京张铁雁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铁雁处获得判决书,其中显示,盐山县法院认为,赵清江在给胡瑞娟看“虚病”时,用斧子拍打胡瑞娟的后背和腿部,并指使陈春龙用鞭子对胡瑞娟进行抽打。陈春龙在赵清江的指使下抽打胡瑞娟的后背和腿部。在抽打期间,陈金来防止胡瑞娟挣扎,抱住胡瑞娟。后在长时间、多次抽打的情况下,造成胡瑞娟死亡的后果。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院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的客观构成要件。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的客观要件是行为人利用封建迷信蒙骗他人、致使受蒙骗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10月26日,盐山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清江、陈春龙、陈金来均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获刑13年、12年、2年2个月。

张铁雁告诉澎湃新闻,胡瑞娟的父母已经明确表示,他们认为盐山县法院对赵清江、陈春龙、陈金来的判决量刑明显较轻,他们将依法在五日以内,请求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