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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突然出台涉港重大决定,这手干得漂亮!

据海外网报道,9月9日,他审理了一宗“修例风波”示威案。17岁被告黄智恩被控于2019年11月2日,在中环云咸街一带持有一支喷漆及一个能发出激光光束的装置,意图摧毁财产及在公众地方持有攻击性武器。当天,法庭已裁定案件表证成立,但何俊尧在庭上却不断质疑拘捕被告的警员,称其没有留意在发现被告时附近是否有其他人,还称警员“屡次忘记或避谈重要细节”。

何甚至质疑警员为何不记录两人跌倒的经过,称“追捕过程应该有记录,可以构成袭警、抗拒或故意阻碍警方执行职务,为什么都没有记录?”而当警员讲出某些细节时,何又质问警员“为什么开始不讲?”而被告在法庭裁定控罪表证成立后不作供,何便裁定警员的证供“不可靠”。而控方未能举证被告有意图利用工具犯案,故裁定被告的两项控罪不成立。

而在此前,何俊尧歪判的案件中最著名的是对“港独”组织“香港众志”三名成员2019年在国歌法公听会内抗议的案件,何俊尧裁定三人未有遵守秩序罪成立,但仅罚款1000元港币,更声称其未来必定是“社会栋梁”,叫嚣他们应留“有用之躯”。类似案件,还有很多,何俊尧这哪里是法官,这完全是教唆犯!

国安法颁布后,香港的法官虽整体有所收敛,但一部人仍在干着“乱港”的坏事,依然在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