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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14年半刑期坐不到7年牢 出狱后逼死人命

煤老板带保安队进村“指谁打谁”

“陈鸿志是一枚定时炸弹。”

陈鸿志是山西柳林县的煤老板,去年11月底因涉黑一审被判处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首富”是陈鸿志在柳林的标签,他在当地坐拥4座主体煤矿、4座洗煤厂另外还有购物商厦、五星酒店、大型印刷厂、省级示范初中,以及一个占地1152亩的农业科技园。全国扫黑办透露,在鼎盛时期陈鸿志的“黑色经济”一度在全县GDP中举足轻重,是当地经济版图上名副其实的一颗毒瘤。

陈鸿志涉黑一案70余名涉案人员在长治中院受审。(图:山西高院网站)

平日里陈鸿志披着“慈善”的外衣,花费大量金钱开路修桥、捐助学校、解决就业,但实际上,“陈鸿志的财富帝国透着受害人的血泪”。陈鸿志案发后,仅房产一项,办案人员就在北京、太原等地发现341处,涉案财物达70余亿元。

陈鸿志靠一家石料厂发家,2003年煤价上涨后,陈鸿志开始涉足煤炭业,注册成立柳林燎原商贸公司。几年间,陈鸿志就先后取得了七个煤矿的生产经营权,财富积累的过程中充斥着胁迫、欺诈、强买强卖等一系列犯罪,断路、决水、放火、殴打等暴力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2007年,陈鸿志看中了位于晋陕两省交界处的麻塔则煤矿,准备收入囊中。但这个煤矿的股东们并不想将煤矿卖给陈鸿志。于是他假借修路之名,将通往矿场的道路挖断,导致原煤长期无法外运,煤矿停产,股东们被迫将煤矿出售给陈鸿志。

得到该矿后,陈鸿志又提出要将库存的数万吨原煤一起买下,但他的报价过低,原矿主决定将原煤卖给他人。就在买家上门验煤后返回的时候,陈鸿志指使数十人逼停车辆,持械毒打,当场打死一人,并将尸体丢到30多米深的河沟中。

此后,陈鸿志安排涉案团伙成员躲避在外,自己也躲了两年,最终未受惩处,回到柳林继续当“首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背后的保护伞被一一清剿,包括山西高院原副院长王志刚、晋中中院原副院长田光明、柳林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军强在内的一批涉案公职人员被依法查处,并陆续接受审判。

陈鸿志还以贿选、暴力威胁等手段,控制了多个乡镇的农村选举,使其煤矿所涉村庄的多名村干部,成为陈鸿志的同伙和帮凶,共同为非作歹。

2017年9月一天夜晚,陈鸿志手下数百人突然冲进柳林县穆家坡村,手持武器,封锁路口,什么话也不说,强行将村民从家中往外拖,随后挖掘机便开来,紧接着,村里的房屋被悉数推倒,未能搬出的家具也被埋在了废墟里。

50多间房屋一夜间被强行拆除,“就因为村下面有煤矿,村干部签了字、盖了章,他们便逼着村民搬迁。”有乡亲想用手机拍摄证据,手机被抢走,有人想反抗,被当场打倒在地……

而对于不愿意为陈鸿志购买煤矿盖章的村子,陈鸿志下手更加狠毒。位于邓家庄村下方的邓家洼煤矿,由村民集资开采,全村共享1/23的股份。因为村干部不给陈鸿志盖章,他带领保安队手持镐把进村,“指谁打谁”。其中一名村民被打断腿,全身7处骨折,村委会主任逃到山里被陈鸿志等人抓了回来,被迫在协议上盖了章。

“陈鸿志以暴力把持市场资源,积累巨额黑色财富,已经严重危害经济安全。”全国扫黑办表示,涉黑涉恶组织涉足经济领域,抬高交易成本,阻断正常经济往来,最终威胁社会整体的经济安全。

“黑色经济”一旦成形,就会在利益驱使下,像癌细胞一样不断向各个领域蔓延渗透,成为一种社会公害,“‘打财断血’斩草除根,是对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