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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星犯杀害少年罪 加重改判17年

据台湾媒体报道,以偶像剧《海豚湾恋人》走红的前童星王欣逸,2016年7月间在桃园市芦竹区参与青少年斗殴事件,持西瓜刀、球棒等将曲姓少年殴成重伤,送医不治。王欣逸等人遭起诉,一审将他重判15年。案经上诉,王欣逸交保后潜逃,二审未到高院出庭。全案于25日宣判,高院改认定王欣逸等人犯“成年人共同杀害少年罪”,加重改判17年,可上诉。

25岁的王欣逸多年前曾参与偶像剧《海豚湾恋人》、《绿光森林》的拍摄,因在《海豚湾恋人》中男主角童年时期达达一角而被大众所熟知,还曾于13岁入围金钟奖,戏约、广告邀约不断,两位哥哥王骏逸、王鸣逸同为童星。但王欣逸因隔代教养,国中时期加入竹联帮正堂,2012年间就因桃园刑警大队扫荡竹联帮而被捕。

至于本案则发生于2016年7月间,当时桃园叶姓少年与李姓少年发生纠纷,叶姓少年找上表姐陈露烙人,并辗转找来王欣逸、林柏昌、林政豪等人,带着西瓜刀、球棒分乘2台车前去寻仇。一伙人抵达芦竹区奉化路、南顺五街口时,见李姓少年带着3名友人赴约,下车朝对方暴打。其中国中刚毕业的曲姓少年因行动不便,遭王欣逸等人持西瓜刀、球棒挥砍、围殴,直到曲男倒地失去意识,众人才一哄而散散。路人报案将少年送医急救,但少年因脑部重创、肺部穿刺伤,昏迷半年后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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