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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7孩收71万抚养费 “超生”处罚

在第7个孩子出生10年后,2019年3月,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拱桥乡农民刘某华收到了当地卫健局(机构改革前为卫计局,以下均用现名)作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718080元。

在随后的执行过程中,这份巨额“罚单”让被征收对象和当地卫健局都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尴尬。

“缴这么多钱他确实有困难,但他违法了我们又不能不处理。”2020年12月23日,安岳县拱桥乡计生办负责人向界面新闻表示无奈,他称这起案件已拖延数年,三任计生办主任和一位分管领导因此都受过处分。

2020年8月28日,安岳县卫健局向安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9月1日,安岳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认为安岳县卫健局作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属于适用法律、法规明显错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条件,不准予强制执行。

上述拱桥乡计生办负责人透露,安岳县卫健局正在考虑重新作出一份《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但是这笔钱能否征收到位,他心里也没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