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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获诺贝尔奖多的秘密:用钱砸共济会!

阿尔弗雷德·诺贝尔(1833.10.21—1896.12.10),瑞典军火商。他在中国媒体的介绍中,常被描述为“大化学家”和“大发明家”。其实他没有发明过任何东西。诺贝尔1833年10月21日出生在斯德哥尔摩,11岁时他与家人迁居俄国的圣彼得堡。他的父亲是一位化学工程师,接受了为俄罗斯海军研制“鱼雷”的工程。诺贝尔只读过小学,15岁起即参与父亲的军火研制。诺贝尔发现,只要把传统的炸药硝化甘油和硅土之类的惰性吸收剂相混合,加工为爆炸物就可以制成便于携带运输的安全炸药。1867年,诺贝尔把这种混合配方注册专利,并命名为“代纳迈”(Dynamite),Dynamite来自希腊文的“力量”。这就是他的全部发明。

诺贝尔本人是一个成功的军火商人。但是诺贝尔只读过小学,文化很低,不懂科学,生平对于科学也并没有任何发明或贡献,他至今被人们记住的原因是他建立的“诺贝尔奖金”。阿尔伯特·诺贝尔于1896年去世,身后留下遗嘱设立诺贝尔奖。

事实上,诺贝尔的遗嘱有好几个版本。1895年11月27日在法国巴黎的瑞典-挪威人俱乐部上立下最后遗嘱,用其遗产中的3100万瑞典克朗成立一个基金会。基金所产生的利息每年奖给在前一年中在自然科学领域、生理学或医学领域有最重要或具有开创性发现的学者,不论男女,不论瑞典人和外国人,都有资格享受。在诺贝尔的这个遗嘱里,最初并没有提到设立文学奖和和平奖。诺贝尔奖中也没有数学奖───因为他本人不懂数学,认为数学是玄想性的形而上学的,对人类意义不大。诺贝尔1896年逝世。诺贝尔没有子女,所以遗嘱的主要执行人是他生前的情妇、女秘书伯塔(Bertha Kinsky)女士。伯塔女士是德国共济会会员,在晚年对诺贝尔影响极大。她也是诺贝尔在金融证券投资上的合伙人,为他引进了从属于罗斯切而得金融家族的合作伙伴。

诺贝尔遗嘱将遗产委托斯德哥尔摩私人银行照管,并在巴黎瑞典俱乐部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