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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女老大侵吞10多亿资产 甜蜜的毒药

这是一个“黑社会女老大”的发家史。8年间,以周某、蒋某为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借公司合法外衣,创设新型“套路贷”,大肆骗取金融机构贷款后向企业和个人高利转贷、暴力逼债。

这也是一段江苏省检察机关全力揭秘“新型套路贷”的攻坚史。全省三级检察机关组成办案组,历经16个月的艰苦攻坚,详细揭露了新型“套路贷”的犯罪手法,深度探索了金融领域涉黑案件办理新模式。

2020年10月23日,徐州市铜山区法院对周某等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后周某等人提出上诉。近日,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这不是雪中送炭

而是甜蜜的毒药

养鸭场老板李某勤为了扩大鸭场的经营规模,通过朋友介绍向周某借款数十万元,周某要求其公务员儿子李某腾作为担保人。

但在李某勤已还完高额本息后,周某等人仍多次到李某腾单位闹,殴打、恐吓李某腾的妻子,到幼儿园跟踪李某勤的孙女。无奈之下,李某腾被迫辞职,妻子带着孩子远走他乡。

除毁灭一个家庭赚点“小钱”外,周某犯罪组织还擅长“放长线钓大鱼”。安徽商人马某就是她的目标之一。

2010年,47岁的马某来徐州经商,很快在徐州开设了两家企业并收购了新心印刷公司(化名),名下资产过亿,为了扩大企业规模,马某找到了周某。眼前的周某慷慨仗义,让马某如遇“贵人”。

2010年8月,马某开始向周某借款。3个月间,马某先后3次向周某借款150万元、500万元、50万元,眼看到期不能还款,周某提出可以重新和马某签署一份900万元的借款合同,其中700万元还之前的3次借款,剩下200万元扣除利息后,马某还能拿到手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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