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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女老大侵吞10多亿资产 甜蜜的毒药

“有借无还的银行流水让被害人吃了哑巴亏。”阮军帮回想起周某手下苗某说的一句话。

“有借无还?”阮军帮和助理再次梳理马某账户的银行流水,发现周某每次都从自己的账户给马某转账,但马某却在事后向王某等人转入相应金额,王某正是周某的手下。这就在账面形成周某出借给马某钱款,但即使马某还钱,仍未留下还款给周某的痕迹,造成马某“有借无还”的假象。

“单个银行流水会说假话,但我们要串联起这些银行流水让它们说真话。这4000万元正是周某制造的‘有借无还’银行流水和拼凑流水捏造的债务。”阮军帮坚信客观证据的分量。

他介绍:“后来我们对22家企业的上千个账户、百万条银行流水全部进行了核查,发现有部分企业形成了‘有借无还’的银行流水,这些企业恰好都是因为有优质资产而被盯上。这无疑是陷阱型的诈骗。”

发现断贷根源

揭秘隐蔽的陷阱

4000万元的借款是假的,那当初借给马某2000万元并要求股权质押是否也包藏祸心?检察机关再次找到马某调查取证。面对检察官,马某愤怒地控诉:“我的股权是怎么被人弄走的?银行一定是周家开的!”

马某始终想不明白,明明借了2000万元作为保证金,银行为何不放贷,他觉得是周某操控了银行。

办案检察官再次扎进了数据海洋。针对马某3家企业几十个账户、上万条银行流水,通过十多个日日夜夜的比对,最终客观证据还原了事实真相。原来,在马某筹款向银行汇入2000万元保证金后,周某利用一直控制在自己手中的马某银行卡、网银转走了其中的800万元,银行发现保证金不足,自然不能开具新汇票。

起诉前,侦查人员再次到安徽找到马某,核实了相关细节。随着断贷陷阱的暴露,周某犯罪组织豪夺企业股权的目的昭然若揭。至此,周某预设的“套路贷”陷阱被揭开。

2020年7月,检察机关以周某、蒋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周某,1971年出生在徐州市沛县,经历了婚姻的失败,她辞职下海做起了放贷和运输煤炭的生意,积累了一定经验后来到徐州市白手起家。

她成立了小额贷款公司。“刚到徐州的周某穷得叮当响,一辆小旧车走天下,但是她看起来大大咧咧,为人诚恳。”这是朋友眼中的周某。

她找到蒋某,两人利用名下的公司虚构购销合同向银行借款,再高利转贷给民营企业。借款期间,周某不仅收取贷款手续费,还成立贴现公司包揽汇票变现,再虚增贴现费,并恶意推迟结算加收垫款利息,三项费用累计高达借款金额的10%以上。

当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周某等人便操控第二轮、第三轮贷款偿债,直至借款企业资不抵债。这时周某等人进行了最后一轮“洗空”,目标直奔企业优质股权。

2010年起,周某等人利用这种方式共骗取银行贷款6700万元,骗取银行承兑汇票差额4亿余元,造成银行损失8800余万元。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的“套路贷”有五种形式,但是不限于规定的五种形式。本案中,检察机关认为当企业在还钱的时候,周某等人拼凑“有借无还”银行流水,捏造虚设“新债务”,这种犯罪手法与“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实质相当。

而企业借款时,周某等人还要求企业设定股权质押,并设置流质的条款陷阱,后利用控制借款人的网银账号之机,让企业遭遇断贷,股权质押陷阱实现后豪夺企业股权,这也属于新型“套路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