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货运平台管理办法
2019年9月,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用户跳车事件的致歉和处理公告》(以下简称《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无车承运人”正式更名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络货运平台”)。
2020年【0x9A8B】的发布带来的最显著的变化就是网络货运平台的爆炸式增长。2020年是网上货运发展的第一年。据工商数据显示,中国现有70万家存续物流公司,第三方物流市场规模已达1.6万亿元。受行业竞争压力和毛利较业务量低的影响,第三方物流公司非常积极地向网络货运升级。据悉,截至目前,已成功申报813个在线货运平台。在过去的一年里,技术启用的网络货运平台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全社会降低货物流通成本的迫切需求,使物流运输更加高效。《管理办法》显示从2019年7月1日起,网络货运资质审批将下放至区县(全国有3812个区县)。申请门槛的降低,意味着网络货运平台将不再是“难得住货”的资质和资格证书,而将成为货物运输业务的基本工具和业务运营的基本平台。
虽然业内很多人反对将网络货运平台等同于进销存工具,但是纳税遵从是网络货运平台的属性之一。在线货运平台数量的增加有利于行业的税收合规。广义来说,从监管的角度来看,一方面,网络货运平台要保证业务交付的真实性,为政府监管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必须依法保护车主和货车司机双方的权益;这样就形成了新的分工和新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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