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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制定反虐待动物法 明确对各类动物的反虐待措施

长期关注反虐待动物的夏吾卓玛今年也建议,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虐待动物行为的违法性。

“以我国目前的立法进程及产业的行为风气和技术成果,倘若一下以较高的动物福利标准立法,整个动物产业都将面临大范围整顿,但相关配套设施又无法立刻与立法同步,很可能造成产业链间的断带。”因此,夏吾卓玛建议先从行政法律法规着手,对虐待动物行为予以规制。

例如,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将“公开传播、售卖虐待动物视频”归入《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将“教唆未成年人虐待动物并拍摄过程”归入“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行为。

此外,她也提到,由于虐待动物行为往往极具隐蔽性,仅依靠有关部门的监督是不足够的,应当发动群众的力量,鼓励人们举报虐待动物事件,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建议2:宠物繁殖销售加强监管 遏制流浪犬猫产生源头

除呼吁反虐待动物立法外,夏吾卓玛也建议加强对宠物繁殖销售的监管。

她指出,由于犬猫等动物繁殖监管的缺失,虐杀者能以极低的价格买入猫、犬、鼠等宠物,后以不同的虐杀方法制定虐杀视频价格,互联网上虐杀动物并制作、售卖相关视频的现象不断。

“一些犬猫繁殖户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大量繁殖犬猫,而大量繁殖之后,供大于求,导致单只宠物价格降低,使得消费者能以极其低廉的价格购买到宠物。”夏吾卓玛谈到,这直接导致了“星期狗”等病弱宠物的泛滥以及使用快递运输活体动物的乱象,一方面侵害正当消费者的权益,另一方面也输出了虐猫虐狗黑色产业链源头。而在输出端,繁殖宠物无序无证繁殖却不受到任何监管。

对此,她建议有关部门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督促地方执法部门对宠物繁殖和销售进行执法。

例如,最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各种条件,如有违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吊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此外,为了遏制流浪犬猫产生的源头,提高养宠门槛,还需要对宠物繁殖销售的指标进行规定。”其建议,由农业农村部制定全国性的宠物(犬、猫)繁殖控制指标供各地执行,并督促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履行相应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责。

建议3:中小学教材纳入关爱动物主题的生命教育

全国人大代表宁启水则更关注虐待动物行为相关的施虐者、传播者、模仿者低龄化的问题。

“根据反虐待动物志愿者卧底的QQ群信息和群聊天记录来看,当前参与虐猫虐狗的群体中不乏00后,不少虐待动物群里的成员过半属于00后学生群体。有的成员还将这类虐待动物视频传播给同学,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发展。”

因此,其建议,将关爱动物主题的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教材,根据学段不同、学生认知年龄不同,增设不同的教材进行常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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