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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开机广告不能一键关闭被判侵权 依法维持原判

3月25日电 还记得江苏省消保委诉乐视开机广告不能一键关闭案吗?据江苏省消保委官方微信25日消息,2021年3月23日,经二审终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乐融公司的上诉,依法维持原判。

2019年7月起,江苏省消保委开展了针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系列调查、整改、诉讼维权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的海信、小米、创维、夏普、海尔、长虹、乐视七家智能电视品牌企业进行了长达一年的约谈、跟踪和监督,要求企业提供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2019年12月12日,江苏省消保委对拒不整改的乐视电视所属企业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简称“乐融公司”)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应予整改。2020年11月1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乐融公司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侵犯了消费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一审后对方上诉,2021年3月23日,经二审终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乐融公司的上诉,依法维持原判。

庭审现场,江苏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陆惜春发表答辩意见,指出: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益之一,省消保委在开机广告维权问题上,从来不反对任何激发市场潜力的商业模式,但是商业模式的创新必须限定在法律框架内和消费者自愿接受的前提下,绝不能侵害消费者权利。开机广告不能及时关闭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企业必须正视消费者的使用体验和时间成本。产品可以更新,商业模式也可以创新,但不能在缺乏约束的环境中野蛮生长,更不应该由消费者来买本不应该买的单。作为消费者的法定代言人,江苏省消保委坚决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消费者争取应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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