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根据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今后,在试点地区,男女双方也可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
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有4.93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的状态。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种规定,“人户分离”的新人要结婚“扯证”,就要饱受来回奔波之苦,也相应增加了负担。从6月1日起,在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新人们就近便可以“扯证”,十分方便,也减轻了负担,这项惠民举措值得点赞。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全国流动人口的规模十分庞大,现行婚姻登记政策的弊端越来越突出。统计数字显示,流动人口中15岁至35岁的人员,占了总量的70%以上。这些人员多为外出打工就业、经商办企业、求学参军人员等,可以说,适婚人员占有绝对比例。这么多“人户分离”的流动人口,结婚登记都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将是一个庞大的迁徙人群,来回折腾费钱、费时、费力。“虽然办证不要钱,但路费挺贵。”不少新人如此吐槽。可见,流动人口回原籍异地“扯证”,不仅疲于奔波,增加了不少经济负担,也严重浪费了各种社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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