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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获刑2年6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今天下午2时,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被告人汪邹雅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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