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
黑河市城区管控工作的公告
(2021年10月27日)
为在最短时间内控制疫情传播,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黑河市城区管控工作公告如下:
1. 自10月28日零时起,对黑河市城区社会面实施最严格管控,
除保障社会生活运转的水电油气暖和通信保障等部门外,一律停工停产停业。
除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和从事生活运转保障的工作人员外,严禁人员流动。
超市、仓买、食杂店、药店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限时限流营业。
2. 对所有居民小区、市城区周边村屯实施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1个出入口,每日6时30分至22时,安排专人值守,无确诊病例小区的居民可凭出入通行证每户每两天出入一人一次。进出小区人员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防控措施,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和出入通行证。除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生活物资保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封闭小区。所有小区内部聚集场所一律关闭,取消小区内各类集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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