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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规将陆续施行 哪一项对你生活影响最大?

【地方性新规】

广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12月1日起,广东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广州市调整为230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360元/月,两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2.2元/小时。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四市调整为19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18.1元/小时;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五市调整为17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17元/小时;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市调整为16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16.1元/小时。

上海: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全装修

12月1日起,《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实施。上海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应当全部实行全装修。新建商品住宅项目的全装修面积比例,应当符合上海市相关规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同时,上海推广全装修住宅项目采用内装工业化和节能环保技术。

北京:执行“京6B”车用汽柴油标准

12月1日起,北京执行“京6B”车用汽柴油标准,实现各项污染物减排10%-30%;实施非道路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增加颗粒物数量限值等指标要求。扩大非道路机械低排区范围,扩大7个区禁用范围、增加3种禁用类型。

四川: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策调整四川《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12月1日起施行。《指导意见》取消了“其他业主无异议”条款,将业主同意比例调整为“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指导意见》施行后,“双2/3参与,双3/4同意”业主就可以进行编制方案、申报部门审查等程序,这样就避免出现“一票拦全栋”不合理现象。

江西:购买“双通道”药品直接医保结算

《江西省双通道谈判药品管理暂行办法》12月1日起实施,经审批备案的参保患者可以通过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种渠道进行购买“双通道”药品,都可直接医保结算并享受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

福建:可向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30元卫生用品或费用12月1日起,根据《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在职女职工按照每人每月30元标准发放卫生用品或者费用。所需经费,企业可以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可以按规定从公用经费项目中列支。卫生费的标准将根据本省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生活水平适时作出调整。

湖南、河北:实施分时电价政策

12月1日起,湖南将按照高峰、平段、低谷以及季节性尖峰等时段,对大工业用电和用电容量达到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执行分时电价。每年1月、7月、8月、9月、12月,对执行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每日18—22时用电价格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12月1日起,河北电网企业供电营业区域内的工商业电力用户(暂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除外)均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中,对两部制工业用户和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单一制用户实行尖峰电价。平段电价按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