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广东省人口计生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计生条例提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超过22个省份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设育儿假成为普遍的做法,一般给予5-15天假期。比如山西提出,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十五日的育儿假。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杨舸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目前各省情况来看,人口计生条例修改集中在三个地方:首先是延长产假的时间;其次是给予育儿假;最后是增加父亲的陪产假。
“国内外的众多实践表明,出台积极的生育政策,有利于激发生育意愿,释放生育潜能,提高生育水平,增加出生人口。”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院长董玉整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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