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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传播新冠病毒者,见到了初步效果!

继1月12日河南许昌警方发布一起“实施引起病毒传播行为”案之后,13日,安徽休宁警方也发布一则通报。情况如下:

经公安机关侦查,休宁县海阳镇女人街桂兰水果店店主武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2022年1月13日,休宁县公安局对武某某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已对该案提前介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哇噻!连续两天,竟然连续通报两起“引发病毒传播案件”,并且都是作为刑事立案!

这说明什么?说明国家已经动员起来了,类似于几十年前搞的“抓特务”。

“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外部的强大敌人并不可怕,怕的是内部有人捣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