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求职季,重庆有两名大学毕业生,跟一家传媒公司签约,想从事主播行业。可工作几天后,发现跟想象中不一样,两人想要离职。没想到,老板的一句话让他们傻眼了……
2020年7月,小张和小杨在网络招聘平台上,看到了一家传媒公司的招聘信息。两人到这家公司应聘,并签订了演艺合作合同 。
小杨告诉记者:“当时我一直以为签的劳务合同 ,公司跟我签合同的时候,说得天花乱坠,实际签的就是一个演艺合同。”
小张说,合同上写的工作内容是直播表演,“但入职这三天我们都是在外面拍下短视频就完了,和合同上约定的工作内容不太一样 。”
发现工作内容和当初设想得不一样,两人提出要离职。没想到,老板拿出合同,表示他们必须要在这里上班,不然需支付违约金1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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