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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2234万赔偿 称在刑讯逼供之下作出有罪供述

红星新闻记者从张玉环家属处获悉,9月2日上午,张玉环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索赔共计2234.3129万元。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8月4日下午,江西省高院对27年前张玉环故意杀童一案再审改判,认为原审认定张玉环杀死两名儿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疑罪从无原则,不能对张玉环定罪,依法改判其无罪。

8月4日下午6时38分,被羁押了9778天的张玉环回到了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张家村的老家。

张玉环的悲剧始于1993年的10月。村里两名失踪的男童被发现浮尸于当地的一个小水库中。两天后,时年26年的村民张玉环被警方锁定为嫌疑人。1995年1月,南昌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缓,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6年后的2001年,南昌市中院再次判处张玉环死缓。张玉环本人坚决否认杀人,称在刑讯逼供之下作出有罪供述。

经多年申诉后,2019年3月,江西省高院决定对张玉环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再审。2020年7月9日,该案在江西省高院开庭再审;8月4日,张玉环被无罪释放。

江西省高院在判决书中称,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本案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杀人,而张玉环本人的有罪供述亦缺乏稳定性、真实性存疑,不能作为定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