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案件!2014年,建行一员工深夜从两处ATM机设备间合计盗走近200万元,并将其中60多万元现金埋在景区树下,通知妻子取钱。
案发两天后,该员工家属将全部款项交还建行。在五年半后的2019年12月,该员工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本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银行加钞员深夜监守自盗
裁判文书显示,本案的被告人姬某军,男,1975年10月出生,高中文化,现住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原系中国建设银行渭南分行ATM管理中心加钞员,主要从事ATM机加钞工作。
在2014年3月的一个深夜,作为加钞员的姬某军走上了监守自盗之路。
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29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姬某军利用职务便利,在临渭区前进路建行营业厅ATM取款机设备间内,将钞箱中135万元现金盗走。
一处得手,选择再次下手。当晚23时40分许,姬某军又在高新区渭化家属院物业社区服务中心西侧建行ATM取款机设备间内,将钞箱中63.11万元现金盗走。
经银行清点,两处被盗现金金额共计198.11万元。
更戏剧性的是,在获取现金后,姬某军选择了意想不到的藏匿方式。
裁判文书显示,盗走现金后,姬某军将60.62万元埋在景区一大桐树下,并通知其妻子张某甲去取钱,剩余钱款被告人随身携带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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