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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蹭车过ETC逃费191次被判刑 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10月26日,据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据江苏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官方日前通报,一名启东男子一年内“蹭”车过ETC,逃避缴纳高速过路费5000多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以下为原文:

众所周知,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给广大车主提供了快捷便利的服务。然而,这一便利却被个别人钻了空子。江苏启东的黄某就是其中之一,他用“蹭”车过ETC的伎俩,在一年内191次逃避缴纳高速过路费达5463元。经启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黄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上班两地通勤,跟车逃费成为“日常”

黄某家住启东,工作单位在上海,每天驾车经沪陕高速往返上海启东两地上下班。

2019年初,一次偶然的机会,黄某在通过高速收费ETC卡口的时候,因为跟前车跟得紧,ETC没有感应到他的车,在挡车杆落下之前他的车便“蹭”着前车过去了,没有被扣费。这样一次意外的“捡漏”让黄某尝到了甜头,此后,黄某多次尝试并屡屡得手,他暗自窃喜,以为自己找到了省钱的路子。

此后,黄某几乎每个工作日都是如此“蹭”车上下班,若被抓到就补交过路费。有时晚上驾车回启东时,因路上车辆较少,跟不到车,他就在快到收费站的位置将车停下,伺机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