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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为儿童视力成立新机构 不得擅自披露审议咨询内容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成立国家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并印发国家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下简称章程)。通知明确,国家卫健委决定成立国家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

通知指出,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和专业指导,探索、发现和推荐视力健康适宜技术和典型经验,开展近视防控科普宣传等。首届专家咨询委员会由来自近视防治、公共卫生、婴幼儿健康、中医中药和宣传教育等领域专家组成,设立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5名,委员36名,任期3年。

章程指出,专家咨询委员会是国家卫生健康委成立的决策咨询组织,主要职责包括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重要措施制定等提供建议和咨询;发挥技术优势,为业务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队伍培训等提供专业指导;承担全国视力健康管理工作开展科学性和规范性的监督检查、科学评估;积极发现全国视力健康管理工作的优秀做法、典型经验和先进技术;广泛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相关内容的科普宣教。秘书处设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环境健康处,主要职责是为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后勤保障。

章程明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从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相关工作,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和学术造诣;掌握和了解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相关政策和信息;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除外),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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