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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原工会主席诈骗 如今获刑二十年!

巨额集资诈骗案东窗事发后,一巨头公司原工会主席竟想自杀,如今获刑二十年!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裁判文书网日前披露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原工会主席何某梅集资诈骗案细节——何某梅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大量私人账户接收、转移集资款,将所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房地产、买卖股票等,累计募集资金21.19亿元,未退还资金8.99亿元。

裁判文书网截屏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何某梅因犯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二十八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

报案:涉嫌挪用公司资金,拒不配合调查

“我受公司委托来报案,控告何某梅伙同季某涉嫌挪用资金犯罪、何某梅涉嫌职务侵占犯罪。”2017年6月21日,中兴通讯公司委托公司法务唐某向警方报案。

唐某称,何某梅原是中兴通讯公司工会主席,是该公司工会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兴宜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和公司)、深圳市益和天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季某2014年被派到宜和公司任财务总监。

据称,2017年,该公司在例行审计中,发现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期间,何某梅在没有经过宜和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情况下,指使季某以借款和投资的名义,擅自从该公司对公账户向个人(包括宜和公司员工和非员工)及与该公司没有业务往来的公司账户转款累计约3.99亿元。

经调查,宜和公司被挪用的上述资金已经被归还,但借款流向和还款流向不一致。唐某称,该公司认为何某梅伙同季某挪用了宜和公司上述资金。“我公司认为何某梅涉嫌职务侵占罪。其一直不配合我公司调查,不说清楚上述事实及相关资金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