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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违反香港国安法案被告获刑9年,必须的

据香港“东网”报道,首名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男子唐英杰,早前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其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均罪成。7月30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宣判,24岁的唐英杰因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成立,被判入狱9年。

2020年7月1日,唐英杰在湾仔驾驶摩托车,车上插着写有“港独”标语的旗帜,冲越3道警方防线,导致3名警员身体受到严重伤害。他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以及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作为交替控罪。此前,案件已完成15天的审讯。

本月27日,3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一致裁定,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两罪罪成,押后判刑。有关控罪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法官杜丽冰在庭上宣读简短裁决理由,称展示“港独”口号的旗帜,可引致煽动他人分裂国家,而被告在案发时明知此意,是有意煽动他人分裂国家。而被告没有在警方的防线前停下,最终撞向警员,其行为是故意挑战警方,而警方则象征香港的法律和秩序。被告的行为涉及严重暴力,危害公众安全,对社会造成严重破坏。

29日,3名法官听取了辩方的求情。辩方律师称,唐英杰只是展示及挥动旗帜,煽动分裂国家罪情节相对轻微,按法例应判监5年;而受伤的警员伤势不重,唐英杰的行为属于鲁莽,恐怖活动罪的情节按法例应判监3至10年;2项控罪在同一天相继发生,希望法庭把两罪的刑期同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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