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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怀三胎被辞退 怎么回事?

二、国家政策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优势。

现在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仍保持原来的规定,即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并没有将三胎政策修订进法律中,只是作为倡导性的建议。但各省会可以结合本省人口实际情况,鼓励本省人民生育三胎。

三、雪儿说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时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三种:第一,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员工做或安排的其他工作;第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第三,订立合同时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和员工就变更劳动合同未达成协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的是单位经营状况不好,需要裁员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事件中,刘女士工作的单位领导声称,刘女士无故旷工三天,违反单位在的规章制度,所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说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刘女士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