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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力军团伙问题不止小海鲜 坚决查处!

孙力军拉拢培植的团伙骨干,落马时也都成为政法领域的省部级干部——

龚道安,曾任公安部技术侦察局局长,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邓恢林,曾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立科,曾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长,江苏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

刘新云,曾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每个人都曾是业务骨干,身居要职。

公安机关承担着保卫政治安全、国家安全、人民安全的关键使命,也掌握着公安侦查、抓捕审讯等司法执法重权,来不得半点疏忽,一旦被别有用心的“两面人”占据高位、攫取权力,后果可想而知。看看去年大热的电视剧《扫黑风暴》就知道,剧中的“孙兴”之所以能兴风作浪、逍遥法外,正是因为在公安系统内有保护伞,致使受害人长期蒙冤,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

这就不难理解公安机关专题会议提出的要求:从政治上充分认识孙力军政治团伙的严重危害性;把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来抓;把存在的政治隐患全部清除。

十八大以后,一些落马官员的通报中曾出现“搞团团伙伙”的表述。这些官员级别不一,但都是在党内搞小圈子、小团伙、山头主义,为实现个人政治目的结党营私,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形成利益群体和“集群式”腐败。

比如秦光荣案,反腐专题片《清流毒——云南在行动》中提到:“最早给云南分帮派的是秦光荣”“你只要在他这个圈子里面,什么事情他都能够帮助你支持你”“秦光荣是云南政治生态最大的污染源、第一污染源”。

习近平总书记早就告诫过:“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决不能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搞这种东西总有一天会出事!”

为啥?因为这种攀附、山头、小圈子,形成了事实上的人身依附关系。团伙帮派、码头文化,实质上都是以一个掌握着大量资源的权力为中心,形成政治利益同盟。同盟内利用裙带关系,以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完成利益输送和利益整合。

王立科每年四五次进京给孙力军送钱,一次“小海鲜”就是30万美金,到案发时累计行贿折合人民币9000多万元。孙力军也“投桃报李”,把王立科“当自己人”,王立科到江苏当副省长、公安厅长,后来当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一路都有孙力军帮助。他们还与不法商人深度勾结,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上提供帮助,甚至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零容忍》披露,案发时,孙力军、王立科收受财物达数亿元,其他人也有几千万到1亿多元不等,是十八大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典型,也是十九大以来查处的最严重腐败案件之一。

团团伙伙是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和江湖帮派文化的产物,中国历史上的反面典型多的是。远的如汉末两晋的门阀家族政治,累世公卿,他们与门生故吏结成利益集团相互倚重,左右朝纲;近一点的如国民党时期“四大家族”形成的官僚资本主义,这都是非常深刻的历史教训。

如今,一些人依然对搞团团伙伙乐此不疲,是因为从本质上,他们就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私产,谋人不谋事。一些人利用同学会、老乡会等形成关系圈,搞封建“门生故吏”那一套,信奉“朝里有人好做官”“进了圈子才算进班子”,打造利益共同体。

这些一门心思用在划圈子、拉关系、傍大腿、找靠山的人,眼中只有“大树”,怎么可能花心思在党和人民的事业上?信奉潜规则、官场术的人,怎会敬畏党纪国法、讲规矩守底线?此风不除,势必影响党的团结统一,削弱党的执政能力,消解党的组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