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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调整停车收费 明码标价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新政实施后,如果一位车主白天占道停车35分钟,只收取该车主2个计时单位,即30分钟的停车费用,而最后5分钟,因不足1个计时单位,即停车不足15分钟所以不收费。

  除了占道停车之外,北京其他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场,从5月1日开始,同样要求“不足1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即必须“满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这意味着,不论停车场以多长时间为1个计时单位来收费,只要停车不足这个计时单位,就不得收费。

  占道停车夜间时段延长2小时

  此次收费调整,还配合停车秩序治理将占道停车的夜间停车时间段延长,占道停车场的夜间停车时段由21:00-次日7:00改为19:00-次日7:00,延长2小时;白天停车时段,也由7:00-21:00改为7:00-19:00。

  夜间停车时段延长有何好处?按照北京占道停车场的计费方式,白天和夜间的收费价格并不同,夜间比白天优惠不少。如北京一类地区,即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及中央商务区、燕莎地区、中关村西区、翠微商业区等四个重点区域,白天小型车按照首小时内每15分钟2。5元,首小时外每15分钟3。75元来计费,夜间的收费价格,则为2小时仅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