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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乐天超市被罚 两项维权制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昨天,东城工商分局发布东城区2016年消费环境状况报告,通报了一批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去年,因对出租广告位不审查,工商首次向公共场所管理者――乐天超市崇文门店开出罚单成为最大亮点。

  东城工商分局通报称,去年,《新广告法》实施,该局在开展医疗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中,首次对公共场所管理者处以4。4万元的罚款。去年东城工商分局稽查大队在对国瑞城乐天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分店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张贴的北京当代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广告内容未经审批,且含有“最具实力”、“独有”等违法广告内容。

  经过调查取证,该分店向北京当代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确实出租了广告位,且并未对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予以制止,形成了违法广告发布的事实,造成了违法广告发布的客观影响,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处罚。执法人员表示,《新广告法》实施以前,公共场所管理者常称他们只是出租位置给广告主,广告主如何发布广告和他们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