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西陆频道 > 正文

北京市拟划定居住停车区 坚持有偿使用

  北京拟以立法方式推动停车位“错时共享”。29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北京市机动车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草案规定:“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应当将机动车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并实行有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