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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行政区域禁飞无人机 严重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10月13日记者从北京警方获悉,自2017年10月17日0时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次日12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

  北京警方解释,对于用于党的十九大工作保障和应急作业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北京警方介绍,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