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案件受理至今,时间马上一年了。对于纪元及家属来说,特别希望法院尽快给一个公正的判决。纪元的父亲多次找到法院,问案件何时可以判决,但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复。上个月,他还给负责此案的法官打过电话,“他的原话就是‘合议庭已经开过会了,结论已经出来了,还没有形成文’。我就问书面的裁定六月底能不能出来,他说差不多。但是这都到7月了,没有出来。”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一审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二审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纪元起诉徐州市人社局,目前处于一审阶段,至今没有判决,已经属于超期审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专家马怀德也对此表示,《行政诉讼法》规定地很清楚,从法院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做出一审判决,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一般是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才能够延长。
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会永认为,此案涉及的事实不复杂,并无超期审理的必要。而对于纪元案件中遇到的中止审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也指出,中止也是影响当事人诉权,影响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程序,理由不能随便适用。就这个案件,法院应该给当事人一个明确的说法,为什么要中止,中止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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