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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学者新规定 强化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长江学者”要突出政治和师德要求,明确退出机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学者(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每学年须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学术性荣誉性称号使用必须注明入选年度。今天(9月21日),教育部公布《“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上述要求。

  今年是“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20周年,备受关注的“长江学者”迎来管理新规。2011年印发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第一新:“长江学者”须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

  与此前的《实施办法》相比,新的《管理办法》对长江学者的岗位职责做了具体明确。

  对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明确提出“每学年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主持或参与课程体系建设和教材编写”、“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具体要求。

  此外,强化对教学工作的检查,今后在每年核查受聘专家到岗情况时,将同时核查教学工作完成情况,确保举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