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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送达费收千元 目前还没有收到1000元退款

  记者4月8日报道,孙方海及家人曾在该法院起诉,由于被告位于哈尔滨,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工作人员任立军向其索要了1000元,称系“传票送达费”,因为要开车去哈尔滨,油钱、吃饭、住宿等费用都要原告承担,而该案案件受理费仅50元。

孙方海通过微信交纳了1000元的传票送达费

  4月8日晚,对于法院是否有相关收费规定,以及对涉事工作人员任立军的行为是否知情的问题,该法院院长何耀新向记者称,法院没有任何有关的收费规定:“这确实属于任立军个人行为,我们坚决杜绝类似的情况发生。”

  何耀新称,法院党委会8日下午开会决定,要求任立军退回原告孙方海1000元,同时解除任立军的聘任合同,将其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