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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族摔伤索赔 被告不服提起上诉

  乘坐地铁时因列车紧急刹车,低头看手机的晓萌(化名)摔倒在车厢。事发后,她将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三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0余万元。一审被判承担90%的责任并赔偿11万余元后,地铁公司提起上诉。近日,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去年1月14日早上,25岁的晓萌在早高峰乘坐被告所属的地铁列车,行至东直门至雍和宫区间时,因列车发生信号故障,列车紧急制动导致其摔伤。事发时的录像显示,晓萌站立在列车车厢中,低头双手握手机,未扶车内的扶手,致倒地受伤。据晓萌说,经医院诊断,其为颅底骨折,后住院治疗。出院后,她又在家休假5个月,由母亲护理。此次受伤还导致其精神抑郁。去年11月,晓萌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为此,她起诉到法院,要求地铁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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