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层面,目前,包括北京、上海、河南、广东、陕西、山西、安徽、浙江、湖北、江苏、江西、山东、甘肃、湖南、四川等,至少十余省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
根据各地规定,女性在“特殊时期”可享受的假期普遍在1到2天。
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就加入了“痛经假”,《规定》提出,女职工因患重度痛经或月经量过多不能正常工作的,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用人单位给予1至2天的休息时间。
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也提出,对经期女职工,规定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者休息1-2天;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安排休息1-2天。
在河南,今年11月1日施行的《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除了规定女性职工可享受“痛经假”,还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
保胎、备孕也可享受这些待遇
记者注意到,除了“痛经假”,在各地出台的规定中,不少地方对女职工“四期”保护进行了更细化规定。
例如,江苏、河南等地出台的规定中就将“保胎假”列入其中。
江苏规定,怀孕不满3个月和7个月以上且上班确有困难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安排休息。休息期间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24-03-28 09:35:32
2024-03-27 10:19:29
2024-03-27 10:57:10
2024-03-27 10:50:23
2024-03-27 10:08:48
2024-03-26 10:50:42
2024-03-26 11:06:17
2024-03-25 10:04:10
2024-03-25 09:46:52
2024-03-25 09:54:57
2024-03-25 09:36:59
2024-03-22 10:06:23
2024-03-22 10:22:48
2024-03-21 10:18:58
2024-03-21 10:30:17
2024-03-21 10:04:26
2024-03-21 10:11:52
2024-03-20 09:50:04
2024-03-20 10:07:04
2024-03-20 09:56:49
2024-03-20 09:42:36
2024-03-19 09:50:24
2024-03-19 09: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