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不堪忍受妻子赵女士的殴打,于11月30日向门头沟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法院禁止赵女士殴打、辱骂和骚扰自己。法院经审查,于昨天作出裁定,禁止赵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和骚扰郭先生。据悉,这是北京市法院首次向男性当事人发出家暴保护令。
30岁的郭先生是一名工程师,妻子赵女士是护士。郭先生称,他与赵女士2014年结婚后,多次发生争吵。妻子还在今年5月和11月两次殴打他,导致他受伤。郭先生认为,赵女士动手时不顾及孩子,打砸家门吓哭孩子,并辱骂自己的母亲,限制老人人身自由。
11月30日,郭先生到法院起诉离婚,因孩子尚处于哺乳期,不符合起诉条件,没有立案。但是,郭先生要求法院禁止赵女士的家庭暴力,禁止她骚扰、跟踪、接触他本人及近亲属,禁止她语言和行动上的谩骂威胁,同时要求妻子在距离他的住所、工作单位以及经常出入场所200米以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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