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西陆频道 > 正文

分配车位遭质疑 最终法院驳回了业主的诉讼请求

  城市小区车位属稀缺资源,车位如何分配是每个业主都非常关心的“敏感”问题。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颁行,人们的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因车位分配引发的案件也逐渐增多。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小区车位分配的问题引发的业主诉业委会主任侵犯名誉权的案件,最终法院驳回了业主的诉讼请求。

  原告李先生诉称,2016年10月份,他自行解决了车位。其他尚未分配到车位的同小区业主对此有疑问,并向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提出质疑,询问业主委员会李先生为何能得到车位。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先生于2016年11月在小区实名制业主群中质询说:“老李,我们很多事情一直不愿意说,有业主找到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说她在地下车库见到胡老太太给‘5号楼李忠’走关系找到了车位,质问我们管理不严……请问你是怎么做到的?”李先生在微信群里面对此未予回应。此时,其他业主便在微信群里说,李先生很有可能是通过走关系找到了车位并质询业主委员会管理不严并要求业主委员会作出回复。李先生认为,王先生作为业主委员会主任在微信群里不加分析地质疑其车位的获得途径,从而加深了广大业主对其的误解和不满,王先生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其名誉权,故李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在业主微信群中,对其发布的不实言词向原告公开致歉;在小区的物业公示栏中,将致歉信和本案判决结果公示两周。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