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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架桥下共享单车堆成山 多数单车公司称尚不知情

  除ofo外多数单车企业未报备

  通州区市政市容委表示,目前,除ofo共享自行车完成报备手续和系统接入监管平台,其他共享自行车企业暂未完成报备和系统接入监管平台。ofo工作人员表示,ofo目前已和通州政府达成合作,积极配合政府对共享单车进行规范化运营,并在通州进行了首批满足试点条件的单车投放。ofo将继续规范共享单车的停放,以方便市民骑行。

  据了解,通州区各职能管理部门已多次约谈在通州区各共享自行车主要投放企业,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备与管理。通州将严格按照市交通委要求,对共享自行车企业投放和管理进行监督,不报备投放、投放不管理的共享自行车企业,禁止在通州投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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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新兴事物要"包容审慎"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朱巍表示,无论是互联网经济还是共享经济,都必须是一个法治经济,8月2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填补了其在法治方面的空白。但在具体的施行过程中,政府部门也应该有"新思维"。

  对共享单车这样新兴的事物,朱巍认为政府部门和公众也应该"包容审慎"。一个事物从兴起到制度的约束完善、健全,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公众对它们要有包容心,不可操之过急,不可一刀切。

  同样,在治理共享单车这个新"城市病"面前,朱巍认为,政府、企业、社会要达成一致,共享共治、多方共治。政府在有效监管的同时,企业也应该承担起相应社会责任,而我们每个人在使用共享单车时,也应对自己的行为有基本的约束,如此才能逐步解决这个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