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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明确责任 完善高空抛物坠物相关规则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稿今天(22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近一段时间以来,“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事件频发,“头顶上的安全”引发社会关注。对此,草案作出针对性规定,完善高空抛物坠物相关规则。

  草案二审稿对高空抛物坠物问题作出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一规定对现行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没有作出修改。

  近一段时间以来,“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事件频发,“头顶上的安全”引发社会关注。有的常委委员、地方、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提出,为保护公众安全,建议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

  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副主任委员沈春耀表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综合施策。对于造成损害后果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调查,对责任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需要明确建筑物管理人、施工者、作业者的责任,做到多管齐下,共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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