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抚州第五医院一名住院患儿的父亲祝先生,无意中发现医院给儿子输液用的“0。9%氯化钠注射液”刚刚过期。医院接到反馈后,立即采取了相关紧急措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计委等有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截至目前,注射了过期药品的患儿,在临床观察中尚未发现不良反应。
祝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过期药品的药瓶。记者看到,该药品为规格50ml的“0。9%氯化钠注射液”,生产企业为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瓶身外标签上注明了生产日期为2016年8月7日,有效期至2018年7月。记者在医院走访了解到,有数名患儿在医院注射了这一刚过期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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