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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草案二审在即 个税4年翻番是好事

  个税4年翻番是好事

  时代周报:2017年,个税同比增18。6%,财政部相关人士曾表示“主要是受居民收入增长、财产转让所得增加等影响”。今年据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信息,北京市工资年均增长在10%左右,而个税收入增幅高达20。6%。如何理解这一现象?

  翟继光:在个人所得税的11个征税对象里,工资薪金占了较大部分,所以工资薪金的增长会带动个税增长。需要注意的是,个税的适用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也就是说,工资增速可能只有10%,但个税增速会达到15%。因为工资越高,适用的税率也会越高。一般情况下,即使不考虑其他因素,工资薪金税的增幅也要高于工资本身的增幅。

  时代周报:自2014年至今,全国个税年均增速18%左右。你如何看待个税4年翻番的速度?

  翟继光: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好的现象。从全球来看,西方国家的个税在该国全部税收收入里占比较高,不少国家占50%左右,即使是占比较低的也至少达到30%,美国甚至达到60%以上,但中国个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还不到10%。

  个税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就是调节人们的收入分配差距。如果个税数额在全部税收里占比较低,其功能就难以发挥,所以学界一直呼吁提高个税在全部税收里的占比,但这一提法被很多人误解,他们表示老百姓本身收入压力大,怎么还要提高个税?实际上,将个税收入提高是从比重角度而言,即在所有的税种里把个税的比重提高,实现这一目标并不意味着要进一步提高个税的法定税负。逐步提高个税的收入规模及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前提是降低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的税收负担,减轻支出压力。与此同时,提高老百姓的收入,个税收入自然就提升了。